关于合同协议书范文七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书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同协议书 篇1一、合同标的的概念
1、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2、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3、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
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4)工作成果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二、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1、合同标的是合
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2、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3、合同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
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合同协议书 篇2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6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7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8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经理。
1.1.2.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合同协议书 篇3甲方XXX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甲方把其管理的珠都国际广场智能化系统委托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保养范围
xxxx所安装的全部智能化系统,包括:
1、可视对讲系统
2、闭路监控系统
3、红外对射系统
4、室内安防系统
5、巡更系统
6、停车场管理系统
二、保养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维修保养费为:5000元/年。
2、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当系统发生故障要更换零配件时,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购买,费用由甲方支付;或可由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自行购买后提供给乙方安装,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安装等费用(不含增加新装器材)。< ……此处隐藏1039个字……。甲方还将跟踪使用乙甲方之间进行购买活动的客户购买情况,并且会使乙方能够得到此销售活动的总结性报告。报告的形式,内容,和频率将会根据甲方的意愿有所变化。
4.网站维护
为了便于扩展个人业务,每个配送点甲方将免费提供网站和2级域名。乙将独自负责站点的技术和相关产品的运营,保证张贴在乙方站点上的资料并不违反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例如,包括版权,商标权,隐私权,或其他个人或知识产权) 保证张贴在乙方站点上的资料不会损害他人名誉或是具有非法性。对类似事件,甲方不负责任,并有权取消乙的网站管理权或撤消乙的配送点资格。
5.协议的期限
此协议的期限始于甲方接受乙方的申请之时,一年内不可取消,中途不可退出配送点,一年满可提出终止协议,但是要出示书面终止通知书。协议期间,你方一个月连续被顾客投诉2次或2次以上,或不同程度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甲方有资格提前终止协议。协议期间,如果你方擅自终止本协议须经过甲方同意,中途退出协议甲方承诺退货50%,但给顾客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顾客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各方的关系
乙方和甲方属于自由定约人,并且在此协议下形成的任何关系都不能导致彼此的任何合伙契约,合资,代理,特许经营,销售代表,或雇用关系。乙方没有任何权利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或接受任何代表或出价行为。乙方不能或在乙方的网址上,或采用其他手段进行任何将会同此条款发生抵触的陈述。
7.其他
在没有得到甲方事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能通过运用法律等手段让渡此协议。根据该限制,此协议将会对参与合同的各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及指派人产生约束,并使其利益得到生效,从而使协议得到实施。如果甲方未能够及时强迫或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此协议下的任何条款,并不会被视为甲方对甲方日后对该条款或此协议下的其他条款的权利的自动放弃。
8.退货
首次配货可退还50%。对于已经终止协议的配送点,甲方接受全额退货,退货期限为终止本协议30天内,超出退货期限甲方一律不接受退货,所造成的损失有你方承担。(注:1、退货商品必须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2、商品价格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进、退货均以当时价格为准。)
9.发货方式
邮政普通邮寄(最慢约7日到货根据地点),特快专递价格最高,72小时内到货,铁路快运(4 7日到货),航空托运(24小时到货)。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签署后正式加入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协议书 篇6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工 程 地 址:
为共同地更好地完成 楼外墙粘贴:经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承包范围:
1. 外墙砖粘贴及勾缝项目;
二、 工程质量等级:项目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三、 工期要求:外墙面砖在年 月 日之前全部完成。
四、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施工材料及井架、斗车、水管、瓷洁精、工人住宿用电)其他相关工具等乙方负责。
五、 工程计算方式: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
六、 承包价格
1. 外墙面砖粘贴每平方米为 元,规格为砖,包括粘贴、勾缝、外墙清洗等镶贴完整工序。
附注:乙方应严格对工人进行交底,在施工前自检已搭设好的脚手架是否达到安全施工条件,若没所造成的事故的乙方自负。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进度款:按每月月底完成的项目预付85%工资款。由乙方报送完成的工程清单需经过现场施工员审核过。
2、项目完工款:乙方在其承包项目完工10天内,经甲方自检通过,甲方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全部结清。
争议与纠纷处理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当地相关部门提起诉讼。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篇7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合同法》上的合同。
《合同法》上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对这个概念的理解,有以下四点:
1)平等主体;对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比方说基于行政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就某一事项的所达成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上的合同;
2)变动民事法律关系;从内容上来看,这一协议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说来,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了物权关系、债权关系、身份关系;
3)协议;合同首先是一个协议,所谓协议就是指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4)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这里排除了身份协议由《合同法》来调整;实际上,根据我国《担保法》以及即将出台的《物权法》,物权协议也是排除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之外的;结合前面第2)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合同法》所调整的合同,实际上它的内容只剩下一点,有关债权关系的协议;
明确了《合同法》上合同的概念,对于“协议”我们也就能够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了。实际上,《合同法》对于“合同”的定义,其中心词还是“协议”,只是在此基础上加了三个限定而已。换句话说,合同首先是协议,但是协议未必是合同。
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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